返回云南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云南梁河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领导讲话 >  正文
喻顶成副厅长在云南省境外罂粟替代发展动员大会上的发言
2006-12-01 10:42  文章来源:省商务厅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其它

尊敬的刘副省长、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省政府在这里召开云南省境外罂粟替代发展动员大会,今天的会议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替代发展的重要批复精神,加快推进境外罂粟替代种植、发展替代产业,实现境外罂粟禁种除源的大会。刚才,刘副省长作了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受孙厅长的委托,根据大会的安排,我就三个方面做一个简要的发言:一是传达《国务院关于在缅甸老挝北部地区开展境外罂粟替代种植发展替代产业问题的批复》文件精神,二是介绍境外罂粟替代发展基本情况及所做的工作,三是就如何做好下一步境外罂粟替代发展工作谈几点建议。
  一、国务院关于在缅甸老挝北部开展罂粟替代种植发展替代产业问题的批复的有关内容介绍
  2006年4月国务院批复了云南省、商务部、发改委等十三个部门关于支持企业到缅甸、老挝北部开展罂粟替代种植发展替代产业问题的请示,批复明确了对在缅老北部从事替代发展的相关支持政策。具体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批复明确支持和鼓励云南省及各地各类有实力的企业到缅甸、老挝北部开展替代种植、发展替代产业。以罂粟替代种植为基础,积极发展加工业、采矿业、旅游业、商贸业等其它替代产业,逐步形成各种替代产业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格局,以实现大面积大规模替代罂粟种植与加工。并要求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作思路,制定相关规划,指导有关地方实施,做到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注重实效,争取用15-20年的时间从根本上铲除来自缅甸、老挝北部的鸦片、海洛因等毒品。
  (二)批复明确了扶持政策和措施。
  1.加大对外工作力度。要将我在缅甸、老挝北部开展替代种植、发展替代产业纳入中缅、中老高层会谈内容和双边政府合作框架,与缅甸、老挝政府签署这方面合作协议和农业、林业合作协议。争取缅甸、老挝中央及其北部边境地方政府设立对应机构,加强与我在政府层面的协调与合作。同时,要与东盟相关国家磋商,将我在缅甸、老挝北部开展替代种植、发展替代产业纳入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框架,使这项工作成为区域合作的有机组成部分。还要积极加强与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及其他国际禁毒机构的合作,积极参与活动,争取将我企业在缅甸、老挝北部开展替代种植、发展替代产业列入国际组织的援助计划和保护名单。
  2.加大财政、信贷支持。财政资金支持主要使用方向有三个:一是对企业从事替代种植、发展替代产业所做的前期考察和可行性研究费用在经过中介机构评估后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偿;二是对国内企业从事替代种植、发展替代产业申请的银行贷款给予全额贴息;三是在全面评估风险的前提下,为重点替代种植及替代产业项目的融资提供一定比例的担保等。四是国家要加大利用援外资金,支持替代发展。对企业在缅甸、老挝北部租赁土地开展替代种植,建立农业技术学校,提供中方教材,培训当地人员,修建公路、桥梁等与发展替代产业直接相关的基础设施,开展矿产资源的前期勘察与勘探,都应商缅甸、老挝中央政府同意后纳入双边经济合作框架,并视援款情况逐步安排实施。国家政策性银行在国家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与商业银行配合,将政策性贷款组合商业贷款予以支持。还要支持企业在缅甸、老挝北部开展替代种植、发展替代产业给予全面信用保险支持,指导企业控制风险。
  3.赋予云南省及其沿边地方政府处理相关事务的权力。一是在中缅、中老双边政府合作发展替代产业的框架协议下,云南省及其沿边地方州县政府可与缅甸、老挝北部边境地方政府商签类似内容的地方合作协议,并建立双方地方政府间的磋商机制。二是在条件许可的地方,云南省沿边州县政府可与缅甸、老挝北部边境地方政府共同制定在缅甸、老挝北部开展替代种植、发展替代产业的规划,并将规划主要内容列入双方地方政府间合作协议。再一个是授权云南省商务主管部门,办理该省企业到缅甸、老挝北部开展替代种植、发展替代产业的企业设立核准手续。
  4.为适应发展替代产业的需要,要调整与落实现行政策和规定。一是对我国企业在缅甸、老挝北部从事农业替代种植的返销产品,可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返销的以替代种植农作物为原料加工的产品,除敏感产品外,尽量将其纳入我国对缅甸、老挝的零关税特殊优惠安排范围。具体由有关省政府、国务院相关部门按程序报国务院审批。二是根据企业在缅甸、老挝北部开展替代种植、发展替代产业的实际情况,为减少运输成本、保证返销易变质原料产品的时效,海关、检验检疫机构对此类项下产品返销入境实行就近关口验放,改变集中于几个关口入境的做法。三是要简化手续,为替代种植及替代产业项下人员、货物出入境提供便利。委托云南省政府对各地到缅甸、老挝北部开展替代种植、发展替代产业的企业及出境人员统一实行登记备案。经备案的非边境地区常住居民,可在云南出境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并可从已建立查控机制的二类口岸和边民通道通行。云南省边境各口岸与通道实行24小时备勤制度,在口岸与通道关闭后,对备案企业急需出入境的人员、货物和运输工具实行预约通关,在征得邻国相关部门同意后出入境。将“替代种植”及“替代产业”项下的检疫许可手续,委托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办理。
  二、境外罂粟替代发展基本情况及所做的工作
  (一)基本情况
  为实现缅老北部地区罂粟减种、禁种,从源头上解决毒品对我国的危害,从上世纪90年代起,我省企业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鼓励下,在缅老北部开展罂粟替代种植,帮助罂粟种植区发展地方经济,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截止2005年底,我省先后有90多户企业,累计投入5亿多元人民币,以直接投资,或以提供农作物种子、种苗、化肥、农业技术培训等方式在缅老北部开展了粮食、橡胶、甘蔗、水稻、龙眼、茶叶等农经作物种植,在缅老北部地区累计种植或带动种植罂粟替代面积近70万亩。其中橡胶44万亩、稻谷1.35万亩、甘蔗6.5万亩、龙眼8.28万亩、茶叶2万亩、玉米1万亩、芝麻1万亩、其它农经作物6万余亩。
  国家122工作组的成立,为境外罂粟替代发展拓展了新的空间,赋予了新的使命,把替代种植融入到我国对外经济合作中,明确以替代种植为基础,促进替代种植向替代产业发展,培育替代经济,实现缅老北部罂粟禁种为目的的境外罂粟替代发展总体目标,在国家122工作组会议后,特别是在今年国家确定了对在境外开展罂粟替代的有关支持政策以来,我省企业对在缅老北部开展罂粟替代投资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发展速度不断加快。2006年1-6月全省有29家企业投资1.7亿元人民币,新增种植面积22万余亩,其中缅北约10万亩,老北12万亩,主要涉及橡胶、甘蔗、玉米、茶叶、木薯等。
  替代种植对缅老北部罂粟减种禁种,带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及我省边境地区的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一是共计减少缅老北部地区罂粟种植面积40多万亩,也就是减少了近40吨海洛因对我国的侵袭和危害,二是我省通过替代种植在缅老北部建设一批基础设施,培训了当地老百姓发展经济,创造罂粟种植外收入来源的技能,为当地发展培养了人材,为老百姓弃种罂粟后的生活来源打开了新的路子。三是通过在境外开展罂粟替代种植,发展替代产业,补充了我国国内部分产品的供给,带动了我边境地区特色经济和地方企业的发展。
  目前尽管境外罂粟替代发展呈现较好的势头,具有较好的国内政策支持,和较为有利的国际环境,但是目前我省企业在缅老北部开展替代发展工作中还面临多方面的困难和制约。在缅老北部从事替代发展风险大,成本高,在这些地区发展罂粟替代项目成功率较低。比如缅北地区“民地武”与缅中央政府的矛盾,加大了我企业在该地区开展替代种植的难度,国家支持企业在境外从事替代发展的财政、金融政策还有待完善;替代种植项下产品返销范围过窄,货物带出缺乏具体的政策支持,人员出入境还不够便利;境外替代发展尚缺乏双边政府框架协议支持,投资利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全省境外罂粟替代发展协调管理机制还不健全等,但是我们要看到这些问题在国家、省委、省政府及我省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正在加速推进解决。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境外罂粟替代发展的国内外环境将会很快得到明显的改善。
  (二)国家122工作组会议以来所做的工作
  国家122工作组是根据国务院领导指示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云南省禁毒和防治艾滋病工作方案》的要求成立的,由商务部牵头等十多个部门组成,工作重点是在鼓励企业赴缅老北部实施罂粟替代发展以及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方面拟定政策措施,加强境外罂粟替代发展的协调和管理。122工作组会议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境外罂粟替代发展工作,省领导对替代种植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并召开专题会议。省领导亲自带队向国家有关部委争取支持我企业开展替代种植发展替代产业的专项资金,得到了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禁毒委的支持,为我企业替代发展设立了专项禁毒境外替代种植资金。我省成立了由省领导挂帅的“云南境外罂粟替代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了我省境外罂粟替代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在云南境外罂粟替代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在省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我厅在推动境外罂粟替代发展方面做了一些具体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协助承办了国家122工作组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会议形成了进一步支持企业在缅老北部开展替代种植、发展替代产业的共识和支持意见,并且进一步推进了国家122工作组各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形成了支持替代发展的协作机制。
  二是摸清情况制定规划。通过对缅老北部的实地调研,初步完成了缅老北部罂粟替代种植的情况摸底,在调研的基础上,编制了2006年境外罂粟替代种植计划和2006-2010年境外罂粟替代发展规划。
  三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起草了两个办法。我厅、财政厅和省禁毒委办公室共同起草了《云南省禁毒境外替代种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暂行办法》和《云南省境外罂粟替代发展管理促进办法(试行)》,为企业替代发展构建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四是培育壮大了替代发展企业队伍。截止目前,今年已新核准18户企业在缅老北部从事罂粟替代发展项目,协议投资额达3.7亿元人民币,实际投入已近1亿元人民币。与此同时选择培育了10户有规模有实力的企业,在相关政策支持上给予倾斜,并确定专门人员与其建立挂钩联系制度,及时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是下达了替代种植任务。根据今年要完成25万亩罂粟替代增种任务,我厅已将任务分解下达到了相关州(市)和部分企业,目前正在督促执行中。
  六是全面完成了2006年云南省境外罂粟替代种植返销国内农产品进口计划下达工作,并对企业返销进口实施工作实行动态跟踪和动态调整,将返销进口计划向替代种植发展快、进口计划执行好的企业倾斜,截止目前已执行计划总量的65%。
  七是推动我国实施缅北果敢地区500万元人民币替代发展综合援助项目的正式签约。根据中缅两国政府关于对果敢地区实施500万元人民币替代发展援助的换文,中方执行企业云南省物产进出口公司已于今年7月18日正式与缅甸边少部驻果敢地区代表签订了商务合同,标志着中方对缅北地区实施替代发展的援助正式启动,为下一步中国政府加大对缅北地区替代发展援助探索出了一条可行的路子。
  八是指导企业做好境外替代发展规划。根据企业整体规划、分步发展、立足长远的发展要求。在我们指导下,一批企业先后完成了橡胶、甘蔗、木薯等替代种植规划,为企业在规划的指导下实现有序发展打下了基础。
  三、下一步工作的设想和建议
  2006年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打一场禁毒人民战争”的关键年,我们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非常艰巨。我们要以切实贯彻国务院批复精神为主线,在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支持下,全面推进境外罂粟替代发展的各项工作。
  (一)今后五年实施替代发展的总体考虑
  根据国家“争取用15-20年时间从根本上铲除来自缅、老北部的鸦片、海洛因等毒品的危害”的总体目标,今后五年替代发展工作主要分为两个阶段:2006-2008年以开展替代种植为主,进一步扩大替代经济作物及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基本解决当地烟民的生存问题,切实减少境外罂粟的种植面积;2009-2010年在替代种植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大力发展与替代种植相关的初级产品加工及矿产、生物资源开发,培养一批当地的自主发展项目,推动替代种植向替代发展转型,巩固罂粟替代成果,提高替代发展综合效应。
  未来五年,计划在缅、老北部新增替代种植面积150万亩,其中粮食作物替代种植25万亩,以橡胶、甘蔗、木薯为主的经济作物及林果替代种植125万亩;建设5个替代种植示范园,面积达到7.5万亩;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发展初级产品加工及矿产资源开发;修建一些必要的基础设施,解决物资运输、农田水利灌溉和人畜饮水等困难。
  今年计划新增种植面积约25万亩左右,其中新增粮食种植面积2.5万亩,新增经济林果及作物种植面积约22.5万亩;启动橡胶、甘蔗种植示范园建设;新建及改扩建初级产品加工厂3个;启动在老挝北部的2个资源勘探项目;在替代种植区内修建道路76.5公里,水渠15公里,改善当地的农业生产条件,加快替代种植的发展。
  (二)切实做好八项工作
  1.完成既定任务。要采取切实措施调动各方积极因素全面完成国家122工作组讨论通过的境外罂粟替代发展五年规划及2006年工作安排所确立的替代种植增种计划。一是今年要完成新增种植面积25万亩,其中缅北10.75万亩,老北14.25万亩。橡胶面积7万亩,其中缅北2万亩,老北5万亩;新增粮食种植面积2.5万亩;新增甘蔗种植面积7万亩,木薯4万亩,茶叶1万亩,其它农经作物3.5万亩;二是确保今后五年在缅北老北计划替代种植增种150万亩的任务顺利完成;三是为确保任务的完成要抓好三个重点。第一抓好替代种植的重点产品。结合产品未来市场需求,大力发展橡胶种植,今年实现种植7万亩橡胶,与解决烟民的经济收入问题;同时解决罂粟种植区烟民的吃粮问题,积极发展粮食替代种植。围绕调整当地烟民的收入结构,加快发展甘蔗、木薯、茶叶种植。第二抓重点企业。今年抓10户规模大、实力强、信誉好、具有带动力的龙头企业进行重点扶持。这10家重点企业将完成替代种植面积20.6万亩,占今年种植计划的82.4%。今后五年将重点培育扶持30户龙头企业完成境外种植100万亩的计划。第三要积极探索进行“公司+农户”的替代种植模式。2006年选20-30户中小企业以“公司+农户”的方式,通过提供籽种、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和种植技术,扶持当地烟民发展农经作物种植。今年将完成近3.8万亩的种植面积。这批企业通过实施成本低、周期短、见效快、具有一定示范效应的小项目,带动当地农民发展多种形式的农经作物种植,并统一由公司对种植产品进行收购返销。
  2.充分用好政策。要使境外罂粟替代种植和替代发展“稳得住”“可持续”,政策扶持是关键。一是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对在缅甸老挝北部开展罂粟替代种植发展替代产业问题的批复》文件精神。按照批复精神,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商,进一步落实文件批复中的具体支持政策和措施,为企业开展替代种植、发展替代产业,构建切实有效的政策促进平台。二是用好《云南省禁毒境外替代种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相关政策,支持企业在境外开展替代种植、发展替代产业,从奖励、贷款贴息、保费补贴、前期资助、融资担保和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等六个方面用好国家专项资金,发挥专项资金在支持替代发展中的杠杆作用。三是用足用好国家给予替代种植项下农经产品进口返销国内指标政策。对返销进口指标与企业的产收情况挂钩实行动态管理。对国家给予我省的替代种植返销国内农经产品的免税返销进口指标足额用完,同时积极争取国家放宽替代项下返销产品进口免税的范围,从目前的农经产品扩大至加工产品和部分制成品。
  3.切实加强管理。境外罂粟替代发展涉及面广,参与企业多,所面临的问题较为复杂。因此,加强对替代发展项目的监督管理实现有序规范发展是全面提高境外罂粟替代发展效果的有效手段。一是全面执行我省将要出台的《云南省境外罂粟替代发展管理促进办法(试行)》加强对在境外实施替代发展的企业的资质审核,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加大境外替代发展力度,同时要把那些只想套取政策支持,不具备能力开展境外替代发展的企业挡在门外;规范对境外替代发展项目的管理,对没有办理核准登记的替代种植项目不安排资金支持,不享受政策优惠,不予对外协调。二是发挥省、州(市)、县三级替代种植管理协调机构的作用,充分利用中介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采取科学合理的手段,加强对境外罂粟替代发展项目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和评估,把监督检查和动态跟踪的结果与项目享受财政支持、产品进口反销等政策支持密切挂钩。三是建立云南省境外罂粟替代发展管理信息体系,管理体系下设替代发展企业管理系统、替代发展项目管理系统、替代发展项下产品进出口跟踪管理系统、替代发展项下人员出入境备案登记系统,提高替代发展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管理效率。四是进一步完善替代项下返销产品进口计划申报执行的公示制度。除加强在申报过程中的公示外,还要建立对企业在执行返销计划过程中的监控制度,对有举报和申报不实的企业,进行通报和建立“黑名单”制度。
  4.建好示范园区。结合当前我省企业在缅老北部开展替代种植所取得的经验,同时,为进一步带动当地烟民学会农经作物种植,实现自我发展,在缅老北部建设替代种植示范区。发挥替代种植的示范作用,是加快境外罂粟替代发展的有效途径。今后五年,我们将以政府支持+企业带动+农户参与的模式,推动建设三个橡胶种植示范园区,示范面积4.5万亩,建设两个甘蔗种植示范园区,示范面积3万亩,在老挝建设两个,在缅甸建三个。在示范区内,不仅要发展农经作物的种植,带动当地烟农种植罂粟替代作物。同时,也要帮助当地发展教育、卫生等公共事业,支持示范区内公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园区综合发展的模式。2006年将启动在老挝南勃拉邦南巴县,缅甸掸邦第二特区勐波县的橡胶种植示范园区建设,启动缅甸掸邦第一特区果敢甘蔗种植示范园区建设。
  5.建立支持体系。建立切合实际、坚强有力、运作高效的支持体系是确保境外罂粟替代种植和替代产业发展“可持续”的关键。一是要进一步建立和健全领导机构,完善替代种植协调管理机制,我们将在云南境外罂粟替代发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一步理顺和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充分发挥好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全省替代发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联络,相应州(市)也应成立替代发展领导小组,以形成全省上下联动,横向密切合作的境外罂粟替代发展管理、协调、促进机制。二是促进建立人员、物资、车辆出入境便利化体系。方便替代项下所需人员的出入境,形成替代项下物资、车辆出入境的便捷通关机制,并落实按国务院批复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降低替代发展成本,调动更多的企业参与替代发展。三是建立境外罂粟替代发展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建立替代种植专家咨询委员会,为企业开展境外罂粟替代种植提供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解决企业在开展境外罂粟种植中所遇到的技术问题和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帮助企业因地制宜的制定合理、科学的替代种植发展计划。四是加强银行、信保和替代发展企业之间的协作,建立银企信保协作机制,充分利用国家对替代发展融资保险的支持政策,建立稳定的替代发展融资渠道,逐步解决境外罂粟替代种植资金问题,今年力争为境外罂粟替代发展企业协调贷款2亿元人民币。
  6.实现综合发展。罂粟种植具有低投入、管理简单、回报较高的特征,且罂粟种植在缅老北部地区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已成为当地老百姓赖以生存的最重要来源。因此,单纯的替代种植难以推动当地老百姓从根本上放弃罂粟种植。要从根本上实现缅老北部罂粟减种、弃种必须实施综合替代发展。一是要鼓励企业到境外投资替代种植加工业,以替代种植产品为基础发展一批带动当地烟民就业的加工业,开辟当地烟民弃种罂粟以外新的收入来源。二是要鼓励企业加强与缅老中央政府和缅老北部地方政府的合作,投资当地的矿产等资源开发项目,把缅老北部的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同时满足我国国内对资源的需求。三是继续争取和实施好国家对缅甸北部的粮食援助项目,解决当地烟民吃饭问题,切断罂粟复种反弹的原生动因。四是按照国务院批复文件关于加大对缅老北部开展替代发展的援助的精神,争取国家加大对缅老北部罂粟种植区的资金援助规模,增加援助项目,扩大援助领域,如建立技术培训学校,培训当地人员,修建公路、桥梁、水利等与替代产业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资助缅老北部编制综合发展规划,进行资源勘察等。通过这些综合发展项目的实施,增强缅老北部自身发展的“造血”功能,加快自我发展,巩固替代种植的成果。
  7.加强对外协调。加强对外协调、理顺对外关系,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是境外罂粟替代工作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一是要争取国家尽快与缅老中央政府就缅老北部开展罂粟替代种植,发展替代产业进行专题磋商,并签定相关的框架协议。为我省企业在缅老北部地区开展替代种植建立制度性保障。二是按照国务院批复中关于赋予云南省及地方政府与缅老地方政府商签地方合作协议,并建立地方间磋商机制的权力,我省要加快与缅老中央政府有关部门以及相关的地方政府就罂粟替代发展进行磋商,并形成支持罂粟替代发展的政策和经常性工作机制,以解决企业在境外罂粟替代发展中随时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三是就缅老北部开展替代发展项目的审批和管理机制与缅老中央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专题磋商,理顺和规范境外机构对替代发展项目审批管理程序,并帮助我省企业尽快按双方认可的程序完善既有项目的审批程序,使这些项目的投资利益能在缅甸老挝受到应有的保护。四是加强与国际组织的联系。充分发挥国际组织在缅北老北开展罂粟替代发展的支持作用,与国际组织形成共同推进替代发展的合力。五是建立在缅北老北开展替代发展的办事联络机构。
  8.完善发展规划。一是要制定中缅、中老开展替代种植发展替代产业规划,在双边中央政府签署的“替代发展合作协议”框架下完善制定替代产业发展规划;二是我省与缅老沿边的六州(市)要积极的与缅甸、老挝北部边境地方政府商签上述内容的地方合作协议,切实做好今后五年的开展替代种植、发展替代产业的计划;三是继续支持鼓励企业做好替代发展规划。企业是替代种植实施的主体,随着国家鼓励政策的出台,我们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企业开展替代种植的产品、地点、规模、产量、企业治理结构、管理制度、资金实力、人力资源状况、市场销售渠道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评价,指导企业做深、做实、做好替代发展规划。
  在缅、老北部开展“替代种植”,发展“替代产业”,是从源头上铲除毒品危害的根本途径,是一项关系到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能否如期实现的事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这项事业需要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与关注。需要各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努力,需要广大企业的全面参与,我们将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云南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替代发展规划目标,为打好禁毒人民战争做出应有的贡献!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吴 博 电话:010-65198950   Email: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云南省商务厅         联系人:杨正伟 电话:0871-3210089    Email: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 佳 电话:010-51651200-666 Email:技术支持人员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