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组织参加“越南(胡志明市)国际贸易展览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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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7-03 09:47 文章来源:省贸促会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其它 |
各相关企业:
近年来云南和越南的经贸合作关系不断深化,2007年滇越贸易额已突破12亿美元,越南已成为云南的第一大贸易伙伴。为进一步帮助云南企业开拓越南市场,加强滇越经贸合作,经中国贸促会批准,我会将组团参加“越南国际贸易展览会”。
“越南国际贸易展览会”每年举办一届,迄今为止已举办了5届。上届展览会于2007年12月4日至8日在胡志明国际会展中心举行,展出内容包括机械、轻工、家电、建材、高科技产品等,有来自中国大陆、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巴基斯坦、泰国、阿联酋、越南、台湾、香港等11个国家和地区的352家展商参加。根据统计,为期五天的展览会吸引了3万人次观众,其中专业观众达1.5万人次。展会上云南参展企业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本届展览会我会将秉承历届参展做法,组织有实力的云南企业参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08年12月3日至12月7日
二、地点: 胡志明市国际会议与展览中心-HIECC
三、展出内容:
-农业(技术、产品、园艺与林业产品)
-机械(加工及制造机械及零配件)
-建筑(技术、机械、设备与原材料、工程)
-汽车及零配件
-电器及电子(设备、产品、信息)
-玻璃及塑料制品、工艺品
-文具、玩具、休闲及体育用品
-加工食品及饮料
-纺织品及服饰(鞋、包、服饰及装饰品),
四、出访行程:昆明--胡志明--昆明(在外约十二天)。
五、参展费用:
1.展位费:全免(由我会垫资支付后申请中小企业资金支持)
2.人员费用:约9800元/人(包含在外12天食、宿、行、考察、签证、个人零用费等)。
3.运费:1M3内去程免费,回程自理。
请有意开拓越南市场的企业于2008年10月10日前将参展回执传真到云南省贸促会。
联 系 人:周晓莉、白杰云、廖小波;
联系电话:0871-6269886/3155519/3134626/13888152101;
传 真:0871-3199048。
云南省贸促会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注:参展企业请到我局领取“参展申请表”。 |